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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芋仔蕃薯聯姻

中興莊數位走讀

台灣眷村早期的生活,幾乎清一色是外省籍眷屬,主要是〈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〉規定,在台未滿28歲的軍人不准結婚,直到1959年公布〈戡亂時期軍人婚姻條例〉,將軍人結婚年齡放寬,才逐步出現外省和本省聯姻,閩南、客家等婦女和軍人結婚,加速眷村與本省文化的調和。

中興莊眷一代金永昌便是眷村中少數與本省人通婚的特例;當時他從青島隨著部隊撤退來台,尚未結婚,1953年部隊在彰化田中,當時24歲擔任勤務連代理輔導長,部隊就設在太太陳秀吉家隔壁,本省小姐嫁外省兵,家人反對激烈。當時規定軍人要滿28歲報准後才能結婚,那個時候他跟老婆可是經過一番革命才成婚的,因為他的岳父認為女兒嫁外省人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,甚至揚言要斬斷父女關係,後來也是用方法軟化他老人家,才順利娶回老婆的。

外省和本省聯姻的還有王合寅和楊銀妹夫婦,長子王錦豹說:「父親曾提到打過抗日戰爭,對付日本鬼子,胸口負傷,被日軍三八式步槍打的,差點喪命,任上尉連長,30歲來到台灣,在新竹湖口和客家籍的母親相識結婚,當時外公極力反對,還是外婆全力促成,我4、5歲時搬入彰化中興新村(後來改為中興莊),17歲時母親因肺結核過世,當時年紀輕輕的,只有41歲。」

撰稿者
楊秋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