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因應眷村的基本民生需求,政府從1950年5月起開始實施生活補助發放,每月定期派出三輪車或腳踏車挨家挨戶送配給,最後是改以家用卡車,中興莊配給的地點,大約是57號-71號間。
1953年發行「中華民國退伍軍人眷屬補給證」(簡稱眷補證),根據眷屬的人數和年齡補給,一人一份,印上「大口、中口、小口」等字樣,子女限制仍在就學者,踏入社會工作就失去配給的資格。
每張「眷補證」印有12張糧票,兌換白米、麵粉、玉米、鹽、食用油、煤炭等物資,每當軍用大卡車滿載物資前來眷村的日子,家家戶戶就會手拿票券、麵粉袋、米袋甚至鍋盆、瓶子趕來兌換。
煤票則隨著煤業沒落而改為「煤代金」,有些眷屬會拿來換取現金,有些也會轉賣糧票,作為孩子學費的來源。隨著眷村生活日趨穩定,眷補證在1976年正式廢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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